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国知办发保字〔2023〕9号)工作要求,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安徽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芜湖分中心)现公开征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有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原则
按照公开征集、自主申报、公平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申报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爱知识产权事业,不以取得物质报酬为目的,具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且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知识产权公益服务;
2.按照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3.遵守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管理规范和工作规程;
4.参加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
5.依法设立的,且无不良记录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研究机构、社会团体以及有能力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其他组织机构;
6.申报单位应熟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业务,具备相关工作基础及工作经验;
7.成立5年以上,以知识产权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在10人以上,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研究、服务或培训能力;
8.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芜湖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两年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业绩或典型案例等证明资料、具备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办公场所及人员配置等条件的证明资料。将《芜湖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申请表》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佐证材料电子扫描件于2025年7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wuhubzy@163.com。邮件需注明“维权援助合作单位征集-单位名称-姓名”。
2.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拟认定的合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录入合作单位名录库。
联系人:杨健 王雨晨
联系电话:0553-5992060
附件:芜湖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申请表.docx
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