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司法活动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因上届技术调查官任期届满,根据工作实际,芜湖市市场监管局、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共同公开征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调查官(以下简称“技术调查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技术调查官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征集。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群众公认;

2.热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作风过硬;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专业条件

1.具有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3年以上生产、设计、研发经验,熟知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2.具有3年以上知识产权代理、专利审查、知识产权行政调处、司法审判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对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具有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人、专利行政案件诉讼代理人、专利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优先考虑。

三、技术调查官职责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司法审判、行政裁决、行政执法、维权援助办案人员的指派,为查明案件技术事实提供咨询、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和其他必要技术协助。      

四、申请程序

(一)技术调查官报名由本人申请,如实填写《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调查官报名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附申请人学历(报名表中填写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5年7月28日前将推荐表的word版、PDF版(带章扫描件)、证明材料PDF版发送至(whsbhk@126.com)电子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人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通知并指导辖区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与征集工作。

(三)芜湖市市场监管局会同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对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和择优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任,聘期为三年。

联 系 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徐维利

联系电话:0553-5011929

附件: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调查官报名表.docx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