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现就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导向,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单位须对照《实施细则》及本通知发布的最新评价要求(见附件1、2)开展自评价,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规、完整。

二、基本条件(一)绿色工厂。申报对象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在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企业须达到新的省级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属于2025年国家绿色工厂重点支持的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须按照相应行业评价要求进行自评价总分达到60分及以上,其他企业依据通则开展自评价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

(二)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对象为在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园区须达到新的绿色工业园区评价基本要求,且自评价总分达到75分及以上(附件2)。

(三)不得申报情况。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申报流程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7月1日—30日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网址://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进入“认定遴选类申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模块,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按要求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

2.申报单位于7月20日前向所属板块提交1份纸质胶装材料(含目录及佐证材料,封面加盖公章)。

3.各板块将企业申报材料、推荐汇总表电子档及盖章版于7月25日前报区经发委。

联系电话:高新区经发委,68750963

浒墅关经开区经发局,68018561

科技城经发局,66890306

狮山商务区经济科创局,68259629

综保区经发部,66162105

附件1.江苏省绿色工厂评价要求(2026版)

2.江苏省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2026版) 

3.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4.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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