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制定《汕头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人才培训方向)入库申报指引》(以下简称《申报指引》),现予以印发,并组织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范围

入库项目为纺织服装、玩具创意、新材料与日用化工、大健康与现代食品行业人才培训项目。申报项目须至少覆盖上述其中一个行业,能够为汕头市试点行业制造业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服务。

二、入库项目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资格、项目建设内容等应当符合《申报指引》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均可申报。

三、入库项目申报

入库项目申报由各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7年1月4日前将《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及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按照《汕头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规定,若本次入库项目核定奖补资金总额超出可用资金额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序择优给予支持。

(二)申报单位应当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自觉配合省、市工信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真实性、符合性核查工作。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严禁任何机构、个人借机收取申报相关费用;各申报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违规代理本项目申报,本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类申报代理服务报酬。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31日   

(联系科室: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电话:86862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