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征集2026年度中国消费名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6年度中国消费名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请各区经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做好宣传指导,发动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企业品牌”,确保意向申报企业通知全覆盖、无遗漏;符合条件的区应积极申报“区域品牌”。申报主体应符合《通知》明确的征集领域、征集方向、申报条件等要求。对于已纳入中国消费名品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
各区经信部门要按照申报要求对企业是否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环保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自主创建品牌,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的条件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初审,于11月2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印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胶装,加盖申报主体骑缝章)、推荐意见和《2026年度中国消费名品推荐汇总表》报送我局消费品工业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6021132@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杨园媛027-853194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