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绿色转型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开展2026年度省级零碳工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标准(基本条件)》(附件1),且自评估得分不低于70分(评价指标见附件2)。
二、申报方式1.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线上申报。企业于2026年7月1日—30日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进行申报(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进入认定遴选类申报—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模块),提交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3)。
2.申报单位于7月25日将申报书(纸质胶装版、电子版各1份材料)交至高新区经发委资源处。
联系电话:
高新区经发委,68750963
浒墅关经开区经发局,68018561
科技城经发局,66890306
狮山商务区经济科创局,68259629
综保区经发部,66162105
附件1.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标准(基本条件)
2.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标准(评价指标)
3.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书(模板)
扫描二维码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