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包括在朝阳区规范经营的数据要素产业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科技企业提供应用场景的建设单位,符合朝阳区发展定位的数据要素产业创新企业,以及服务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创业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创新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朝阳区依法注册登记、规范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数据要素产业企业;
2.申报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状况良好;
3.申报单位的产业方向应属于数据要素关键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资产、数据安全、数据合规、数据流通关键技术、数据跨境等。
事项描述
支持开展数据要素关键领域标准制定。综合企业上一年度参与标准起草及起草过程中发挥作用情况,对主导制定国家、北京市、行业标准的,分别按照单项最高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同一单位所获支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企业主导或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关键领域国际标准制订或国际标准互认,参照国家标准给予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电子版材料打包上传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4-16至2025-05-07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