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包括在朝阳区规范经营的数据要素产业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科技企业提供应用场景的建设单位,符合朝阳区发展定位的数据要素产业创新企业,以及服务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创业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创新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朝阳区依法注册登记、规范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数据要素产业企业;

2.申报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状况良好;

3.企业首次实现数据资产入表,且入表金额大于50万元,入表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到2025年4月30日。

事项描述

首次实现数据资产入表,且入表金额大于50万元的,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电子版材料打包上传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4-16至2025-05-07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