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包括在朝阳区规范经营的互联网3.0产业创新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科技企业提供应用场景的建设单位,以及服务于科技创新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创业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创新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场景所在地应位于朝阳区范围内;

2.申报单位需围绕科技、商业、文旅、城市、工业、金融、教育等领域,使用区内企业的互联网3.0创新技术、产品、服务进行场景项目建设;

3.项目可以由场景建设单位或技术方案提供方申报,申报单位需在朝阳区工商注册和纳税纳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申报项目建设完成日期需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

5.申报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状况良好。

事项描述

鼓励围绕科技、商业、文旅、城市、工业、金融、教育等领域,开展互联网3.0技术与解决方案创新应用,打造一批具有全国标杆意义的示范应用场景与示范解决方案,推进互联网3.0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对引领性、创新性的标杆示范应用场景项目,按照不超过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与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建)的3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优先支持场景建设单位采购企业创新技术、产品、服务进行场景项目建设。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电子版材料打包上传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5-04-16至2025-05-07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