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包括在朝阳区规范经营的互联网3.0产业创新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科技企业提供应用场景的建设单位,以及服务于科技创新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创业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创新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的产业方向应属于互联网3.0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新型显示技术、数字人、人机交互技术、智能内容生成技术、三维渲染引擎、通用人工智能技术、底层工具软件等;

2.申报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事项描述

支持企业围绕互联网3.0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开展标准制定。综合企业上一年度参与标准起草及起草过程中发挥作用情况,对主导制定的国家、北京市、行业标准的,分别按照单项最高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同一单位所获支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企业主导或积极参与互联网3.0领域国际标准制订或国际标准互认,参照国家标准给予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电子版材料打包上传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5-04-16至2025-05-07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