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为在朝阳区内规范经营的企业、机构和部门等。
(二)申报项目工程类原则上须已经实施完成,含税实际支付金额达到含税项目总投资的90%(含)以上。年度申报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项目征集年内。
(三)近三年(至拟支持企业公示的截止日期)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四)项目所涉设备、工艺不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中。
(五)资金支持对象须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制定的产业政策、用地政策、环保政策、节能政策等。
(六)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符合支持范围的多个支持方向及朝阳区其他专项支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支持。
(七)符合《朝阳区减污降碳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资金支持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项目、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事项描述
鼓励朝阳区内企业(单位)开展符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光储直柔(PEDF)、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鼓励多种先进低碳技术集成应用,优化能源应用效率,落实减污降碳成效。对获得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认定并公布的为“先进低碳技术”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朝阳区减污降碳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2
申报主体单位法人证件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企业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6
朝阳区减污降碳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7
项目实施合同、发票、竣工决算报告、结算明细清单及相关凭证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8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9
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附推荐意见等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0
市级部门“先进低碳技术”认定证书、认定过程等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5-04-17至2025-05-06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