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为在朝阳区内规范经营的企业、机构和部门等。

(二)申报项目工程类原则上须已经实施完成,含税实际支付金额达到含税项目总投资的90%(含)以上。年度申报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项目征集年内。

(三)近三年(至拟支持企业公示的截止日期)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四)项目所涉设备、工艺不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中。

(五)资金支持对象须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制定的产业政策、用地政策、环保政策、节能政策等。

(六)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符合支持范围的多个支持方向及朝阳区其他专项支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支持。

(七)符合《朝阳区减污降碳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资金支持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项目、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事项描述

鼓励餐饮服务业企业(单位)、综合商业集群企业(单位)开展餐饮业油烟减排、噪声防治、结构优化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聚焦商业集中区、居民聚集区、大气环境敏感区开展餐饮业绿色转型,打造示范项目。

餐饮服务业企业(单位)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基础上,主动治理,采取油烟净化设施更新、处理工艺升级等新设备、新技术、新手段开展油烟排放减排的,浓度进一步降低且在实际运行3个月内无群众投诉的,按最高不超过30%的项目投资额给予奖励。

鼓励产权、物业等单位主动对餐饮集中区采取管道改造、设施更新、设备清洗等方式开展油烟噪声集中治理,对治理成效明显且实际运行3个月内无群众投诉的,按最高不超过30%的项目投资额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朝阳区减污降碳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2

申报主体单位法人证件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企业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6

朝阳区减污降碳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7

项目实施合同、发票、竣工决算报告、结算明细清单及相关凭证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8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9

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附推荐意见等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0

治理点位改造前后3个月内经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油烟(含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油烟)达标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1

治理项目合同复印件(需盖章),合同中需写明治理改造的内容、工期、实施方案、设备清单等。项目合同方需与申请资金单位保持一致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2

排风机、油烟净化设施说明书及铭牌清晰照片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3

涉及油烟净化设施整体更新项目,需附油烟净化设施采购合同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4

治理前后对比照片(整体外观、内部结构、改造前后设备参数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5-04-17至2025-05-06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