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5〕3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气象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5年3月28日

附件: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