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双湖路111号渝北区财政局(邮编:401121)。来信请注明“《渝北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10643875@qq.com。
3.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系统在线留言反馈。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4月25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渝北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渝北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