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6〕2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7年阳江高新区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项目入库储备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申报方向

本次入库申报支持阳江高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可申报,申报入库具体支持内容、标准、对象、条件和申报要求等详见《阳江高新区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7年)》。

二、入库安排

(一)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入库,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入库项目材料初审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企业项目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1张光盘)于8月7日前报送至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于8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资料,推荐函、附件2、3(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报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二)市科技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论证,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议、市政府审定后形成项目入库和优先排序结论报送省科技厅,作为2027年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预算编制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项目推荐单位责任。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要落实项目推荐单位责任,对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并加强对入库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工作。

(二)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储备,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

(三)做好入库项目择优排序。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择优遴选项目予以支持。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市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可一并向市科技局反馈。

附件:1.2027年阳江高新区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x

      2.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项目汇总表.docx

      3.2027年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科技局梁瀚文3418428;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敖树丹38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