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河源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标准制定质量,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段为:2025年4月24日—5月24日。

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将意见建议发送至我局邮箱:hyytgz@126.com,邮件标题注明“《河源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2.将意见建议纸质版寄送至: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73号河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黄郴,联系电话:0762-3663033。

反馈意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提意见建议的依据理由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所提意见建议的依据理由等,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河源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河源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起草说明.doc

3.《河源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表.docx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