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超10年。财政部2020年12月11日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省财政厅2024年细化印发了相关实施办法。目前,《沈阳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与财政部、省财政厅的最新办法存在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实际工作中已不能满足我市罚没财物管理需要。因此,拟废止《沈阳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按照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沈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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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