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朝阳区规范经营。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财务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新建项目须为2024年1月1日后正式开始运营(工商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明);规范提升项目,须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完成主体升级改造。
3.已获得或将获得其他部门便民服务设施类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主体要求
便民服务综合体建设需符合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行业标准规范之《北京市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
蔬菜零售、早餐(餐饮)、便利店(超市)、洗染(洗衣代收点)、美容美发、家政、便民修理、代收代缴、末端配送为必备型业态。百货店、专卖店、专业店、文化娱乐、图书音像、沐浴、摄影等为选择型业态。
按照建筑面积和服务功能将便民服务综合体分为三个等级:
1.建筑面积少于800㎡,服务功能不少于5项(其中,必备业态不少于3项);
2.建筑面积800(含)-2000㎡,服务功能不少于7项(其中,必备业态不少于4项);
3.建筑面积大于2000(含)㎡,服务功能不少于8项(其中,必备业态不少于5项)。
事项描述
(一)支持方向及内容
支持发展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消费和服务需求为目标,商业服务业态齐全、功能齐备的集约型一站式便民服务综合体。综合体中所含业态与功能应符合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和集约化发展方向。
(二)资金支持标准
1.建筑面积少于800㎡便民服务综合体项目,投资情况需经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建筑面积800(含)-2000㎡便民服务综合体项目,投资情况需经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建筑面积大于2000(含)㎡便民服务综合体项目,投资情况需经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申报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项目申报书(包含可行性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银行方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如账户为基本存款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如账户为一般存款账户,需提供对应账户的银行开户凭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项目申报单位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全税种完税证明或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项目支出对应合同,其中:工程类支出还需提供结算书或竣工结算审核定案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9
项目已发生费用合法凭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0
项目支出发票开具内容为“详见销货清单”的需提供销货清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1
项目单位法人注册时的经营场所住所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2
项目承租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其中:申报“便民服务综合体项目”的申报单位还需提供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或相关房产证明资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3
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4-28至2025-05-30 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