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各省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承保机构逐步建立当地农业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合理确定费率水平”的有关规定,财政厅组织保险行业协会进行多轮测算,并与农业农村厅、四川金融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大春作物投保在即,期限确定为7天。请于2025年5月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来信请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金融与资本管理处(邮编610016),信封上注明“《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电子邮箱请发至:xinyu_w@126.com。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