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台经济(以电子商务为重点)产业链(以下简称“平台经济产业链”)发展的决策部署,我局研究起草了《促进平台经济(以电子商务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以期完善相关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公众和国家利益。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6月12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件地址:5342371@qq.com
二、邮寄信件: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9号楼B区)绵阳市商务局,信封请注明“促进平台经济(以电子商务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附件:促进平台经济(以电子商务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绵阳市商务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促进平台经济(以电子商务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总书记 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台经济(以电子商务为重点)产业链(以下简称“平台经济产业链”)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绵阳市平台经济(以电子商务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绵商电商〔2025〕94号),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市场主体培优育强
(一)支持平台经济产业链企业做大做强。对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占比超过60%且年度零售额超5000万元(含)、10亿元(含)以上的市场主体,较上年度增速超过15%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激励。
(二)支持平台经济产业链营销服务发展。对年度经营规模达1000万元(含)、2000万元(含)以上且服务企业数量分别达500户(含)、1000户(含)以上的电商呼叫中心、电商代运营、电商直播服务等市场主体且较上年增速超过15%,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激励。
二、支持平台经济集聚发展
(三)支持平台经济产业链集聚区建设运营。对年度入驻企业整体经营规模超过1亿(含)元且年度新增培育产业链企业数达30户以上,且含5户经营规模达2000万元(含)的批发企业或经营规模达500万(含)以上的零售企业,且纳入市级备案的新建平台经济产业链集聚区,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激励。
三、支持平台经济产业链融合创新赋能
(四)支持电商创新应用。鼓励电商平台在消费场景中的创新应用,对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循环经济”“生活服务”“宠物经济”等自营垂直电商平台企业或服务收入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撮合交易电商平台企业且较上年增速超过10%,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一次性激励。
(五)支持电商新业态发展。对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且增速超过15%的直播电商、内容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电商企业,通过直播带货等方式销售“绵阳造”农特产品,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激励。
四、支持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六)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协同发展。支持快递物流企业提升仓储分拨中心处理能力。经邮政管理部门许可、备案,对年度新建仓储分拨中心的市场主体且投资额达300万(含)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对年度改建仓储分拨中心的市场主体且投资额达100万(含)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对配备智能化分拣设备、年度进出港处理量达到1000万件、且收件量增速超过20%、25%的市场主体,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的激励。
(七)支持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驻地以外的行政村新设立服务点并开通快递服务的企业(经市邮政部门登记,符合国家邮政局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置标准),拟给予一次性补助不超过0.3万元;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驻地以外的行政村设立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进村投递件量超过300件/月的,按0.2元/件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0.1万元/每站点。
(八)支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支持县(市、区)、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举办有计划、有方案的电商直播、产销对接等各类平台经济产业链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给予每个活动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贴;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市场化促消费活动,根据活动规模、社会效益给予最高不超过40%的补贴,且每个活动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九)支持开展平台经济产业链人才培训。支持县(市、区)、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举办有计划、有方案的电子商务培训活动。按照《四川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对举办活动的组织方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贴。
(十)支持采购平台经济产业链数据服务。支持采购平台提供全经济产业链数据收集、汇总、分析评估服务。
附则
设立市级平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建立专项资金逐年增长机制。根据各地财力增长情况逐步扩大发展专项资金规模。
本政策实行最高限额的原则,同一事项涉及多项补助扶持政策的,按当年就高不重复执行。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或较大群体性事件,或列入各级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市本级已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期间相关政策规定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