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相关项目合同管理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对前期立项、且期限届满的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开展总结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请有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通知辖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要求报送验收材料。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我局在审核验收材料的基础上,采取专家函审或现场评审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二、验收材料要求

(一)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需包括项目经费所有支出凭证。

(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1.(封面)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与邮编:

联系人:

电话/手机:

E-mail:

2.(正文)总结报告内容。

(1)项目执行情况。

(2)项目执行中主要绩效亮点。

(3)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3.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

三、项目验收时间安排

(一)请有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工作。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7月31日前将验收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及电子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二)有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收齐辖区内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材料后,8月2日前统一上报我局(验收材料电子材料名称统一为“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

四、联系方式

江门市市场监管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电话:3168305,邮箱:jmzscqj@163.com;

蓬江区市场监管局:蓬江区乐怡路16号,联系电话:2038093;

江海区市场监管局:江海区江海二路瑞华苑25号,联系电话:3861568;

新会区市场监管局:会城镇朱紫路银花街2号,联系电话:6625078;

台山市市场监管局:台山市台城街道办舜德路176号,联系电话:5563885,5573355;

开平市市场监管局:开平市长沙人和东路5号,联系电话:2250168;

鹤山市市场监管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8号,联系电话:8810372。

附件:1.2023年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资金(第一批)验收项目清单

2.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江门市(第二批)验收项目清单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3日

附件下载

江市监知促函〔2024〕150号_关于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