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医疗卫生领域创新探索,进一步发挥科技计划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我市医疗卫生单位自筹资金,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科研活动,积极调动医疗卫生科研人员积极性,提升我市医疗卫生科研水平,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医疗卫生科技工作的计划安排,现启动2026年汕头市医疗卫生科技计划(自筹经费类)项目申报工作。
一、有关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等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以及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投入能力和管理制度。
(二)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财政资助或自筹经费项目。
(三)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财政资金支持和自筹经费项目。
(四)承担2项(含2项)以上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存在省、市科技计划等项目逾期未结题者等其他不宜承担项目问题,原则上不得申报。
(六)为节约行政资源,提高申报质量,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认真审查、做好初筛、严控数量、择优推荐。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科研管理,项目执行情况、科研诚信等将作为立项决策的重要参考。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系统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必须通过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st)按时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项目参与人员职称证明材料、诚信守纪承诺函、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文件(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项目需提供伦理审查表)、合作协议(如有合作单位)等申请资料。程序如下: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单位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加入单位,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申报人和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申报人通过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项目公示立项后,申报人于系统下载PDF格式申报书(包括附件)用A4纸进行双面打印,均需签名、盖章,一式3份简单装订,项目承担单位意见和学术专家委员会意见的落款日期需与系统提交日期保持一致,由申报单位汇总后统一送交市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00—7月6日17:00。
(二)学术专家委员会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17:00。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 0754-88426652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