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规定,我局会同区级农业产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2024年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评审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2024年新认定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与监测合格企业名单。

纳入2024年监测范围且未在公布名单之列的,为监测不合格企业,自然丧失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新认定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2.2024年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合格企业名单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