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绿色智能消费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相关工作,在第一批省商务厅预征选商家的基础上,开展遂宁市后续批次商家征选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时间
第二批商家参与征选时间:2026年2月10日-2月12日。自2026年3月起,当月9日前新增商家将报名信息和资料提交至属地商务主管部门。
二、参与商家资格条件
(一)在遂宁市内开展销售活动的市场经营主体,包含线上和线下、大中小微商家,以及在遂宁市开展销售业务的电商平台。
(二)主营家电或数码类电子产品,包括销售家电或数码类产品的综合性零售商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发票能开给个人消费者,票面要明确标注消费者个人实名、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能效(水效)等级等。
(四)有售后保障能力,要有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等引发大规模投诉和产生严重舆情的,按照程序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资格。
(五)自愿参与并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六)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企业库、商品库、基准价格库、产品数据信息库等信息。将符合政策要求的补贴订单核销数据信息通过系统传输方式,及时回传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信息系统,供主管部门审核和抽查,作为资金兑付的主要依据。
(七)近三年来经营资信状况良好,2023年以来无安全生产事故,参与我省历次政府促消费和补贴活动无审计和联合检查等违法违规记录。
(八)2025年参加政策效果较好,积极配合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没有被主管部门发现违规情形和引发较大规模投诉的。
(九)承诺遵守中省市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相关政策,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骗补。被查实违规套骗补的,自愿接受处罚并退出以旧换新参与经营主体名单。
三、报名程序及资料要求
按照确定的参与条件,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及推荐,初审通过后报遂宁市商务局审核确认并公示,复核通过后上报商务厅备案。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管理参与主体征选标准。
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2026年遂宁市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参与活动商家申请表;
(二)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五)参与商家信息采集表和销售网点汇总表。
如果报名商家提供以上内容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通过数据比对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遂宁市商务局和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报名信息退回,由参与商家更正后参加下一轮报名。
四、参与商家责任
参与活动销售主体可自主实施促销举措,提供让利优惠;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诚信经营,实施产品销售时应做到明码标价;自主加强风险防范,有力防止骗补、套补行为,及时准确报送销售订单、商品S/N码等数据等;规范纳统缴税,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积极配合商务、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核查;自愿垫付补贴资金,承担由于信息填写错漏、错补、漏补等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五、建立动态调整管理机制
(一)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清退机制
1.无实际交易虚开发票、录入虚假信息、同一产品多次申领、囤积商品、捆绑销售等骗取、套取补贴。
2.拒绝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拒不配合提供佐证资料。
3.拒不整改审计问题或整改不到位。
4.虚假宣传、先涨价再补贴、以次充好销售低质产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
5.故意隐瞒销售收入和商品购进交易方式。
6.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被执法部门处罚,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销售主体。
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发生以上行为之一,取消其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实施销售主体资格,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参与销售主体预警行为
1.有实际交易但发票金额、品名、能效、数量等内容填写错误。
2.消费者发生退换货将发票进行红冲后,未及时上传新发票。
3.未录入消费者电话号码,同一手机号关联多个订单号导致难以联系最终消费者的。
4.其他需暂停政策实施主体资格的行为。
发生以上行为之一,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后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暂停其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实施主体资格等措施,视整改情况恢复参与资格。
(三)自愿退出机制
参与活动销售主体因不能胜任政策核销和审计要求、无力防范恶意刷单或套现风险等,自愿退出政策实施的,应向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终止其参与资格,清算资金。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加强对参与活动销售主体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操作,对发现并核查属实的上述行为及时上报,暂停或终止销售主体参与活动资格,并将调整完成后的名单及时报遂宁市商务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文件要求通知到有关商家和经营主体,广泛应用各类媒体手段,扩大通知精神的知晓面,及时做好答疑解惑,广泛组织各类经营主体参与。
(二)认真审核。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参与经营主体资格要求,认真做好初审推荐和审核工作,及时报送商家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严格管理。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入围商家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虚假宣传、骗取补贴、违规处理废旧产品等行为的商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追回财政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信息纳入信用记录。自2026年3月起,每月10日前报送属地商家管理情况。
(四)按时报送。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6年2月12日12:00前报送第二批参与商家名单及资料,自2026年3月起,当月10日前报送新增商家名单及资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名单为储备名单,如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通知为准。
附件:1.2026年遂宁市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参
与商家申请表
2.承诺书
3.参与商家信息采集表
4.参与销售网点明细表
遂宁市商务局
2026年2月10日
附件1
2026年遂宁市家电以旧换新
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参与商家申请表
| 企业(商家)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注册地址 | 注册时间 | ||
| 经营地址 | 2025年销售额(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
| 企业是否设立以旧换新专区 | 自营线上平台网址(选填) | ||
| 是否是销售回收一体企业 | 若不是销售回收一体企业,合作的回收企业名称 | ||
| 企业简介 | |||
| 申报企业承诺 | 我单位将按照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承诺书
(销售参与商家)
××县(市、区)商务局: 我单位自愿参加2026年遂宁市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了解并遵守以下规则要求: 一、承诺以下事项 1.所售补贴商品价格为正常市场价或活动优惠价,不高于提供给主管部门的备案价格。
2.自营部分符合政策要求的所有品类均纳入补贴范围。
3.自愿使用全省统一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发放的资格券,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资格比对、核销数据和审计数据上传。
4.补贴仅用于政策规定的品类,不得用于其他类商品优惠。参与补贴商品具有商品条码和SN码。承诺无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主管部门可立刻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违规发放的资金,并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 5.办理补贴手续时,认真核对家电购买人信息,按规定为购买产品的消费者垫付补贴资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主动制止以任何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违反活动规则、恶意骗取补贴的行为。 7.按要求布放活动宣传物料,须提供不少于1种宣传物料支持,如海报、收银台台卡等。主管部门有权在自有宣传渠道免费使用商户商标、标志、标识和店铺图片等用于本次活动宣传,自有宣传渠道不限于短信、微信、官网等。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图片未侵犯他人的任何权利。 8.保留相应的核销凭证资料,形成台账,将相应台账资料提交给活动主管部门,并在第三方审计时配合提供相关审计材料。做好清算工作,按规定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发票开给个人消费者,包含品类和型号,发票金额需扣除各种价格优惠、发票金额包含政府补贴。
二、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如发现商家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后折扣、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立即收回已发全部补贴资金,并取消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具体判定依据和结果以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三、因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问题引发的用户投诉、处理和争议等,应由本单位自行负责解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
(非自营电商平台)
遂宁市商务局:
〔具体电商平台名称〕确认参与2026年遂宁市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平台确认知晓,本次参与活动的平台商家需在遂宁市商务局公示的企业名录内,且收货地址严格限定在遂宁市内。
二、平台承诺,后续上传参与活动的交易将严格满足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对参与商家、商品品类、资格领取、订单信息校验等方面的要求;及时向遂宁市商务局报送本平台参与商家名单;加强对平台参与政策商家的管理和服务,及时协助参与商家传输核销数据信息并回复消费者咨询;自主加强平台风险防范,有效防止骗补、套补行为。
三、本平台确认知晓本次活动为参与商家先行垫资、政府事后结算,若因平台上传信息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导致商家产生任何损失以及客户投诉等情况,均由本平台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电商平台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3
2026年遂宁市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参与商家信息采集表
| 序号 | 市(州) | 县(市、区) | 企业(商家)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经营模式(线上/线下/线上+线下) | 门店数 | 企业(商家)性质(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港澳台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 | 企业(商家)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所属集团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附件4
2026年遂宁市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参与销售网点明细表
| 序号 | 市(州) | 县(市、区) | 企业(商家)名称 | 实施门店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