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5〕21号,附件1)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本次申报结合我市实际仅组织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二、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项目承担单位须在5月22日前在申报系统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申报材料提交后被退回,须在5月27日12时前完成修改补充后再次提交,此后申报系统关闭。
2.材料递件。项目承担单位企业按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对项目申报材料修改完善后,将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材料(带水印)导出打印、盖章(含骑缝章)报送至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初审。系统开放申报期间,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若申报材料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须在5月27日前在系统完成审核提交工作,此后系统将关闭审核通道。
2.推荐上报。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5月28日前将推荐函、带水印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盖章后(一式2份、含电子版)及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我局,并将相关推荐文件上传数字工信平台。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对报送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负责,要加强项目初审把关,通过书面审查、现场核查、部门函询、信息化手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防止“报大数”和资金项目申报骗补。
(三)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四)我局将按规定组织项目完工评价和入库评审工作,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报送的入库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未在规定时间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五)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2.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项目入库情况表
4.肇庆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人信息表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李正廉;联系电话:0758-2237449)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附件2: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7z
附件3:项目入库情况表.xls
附件4:肇庆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人信息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