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近期,省高企办组织开展了高企资格复核工作。根据复核情况,拟取消江西海福特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现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高企办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我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0791-86253496

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0791-86263938

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0791-86265917

地址:330000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拟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