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市自然资国用〔2025〕84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

广西弘昇置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12月24日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安州大道东面、冬青街南面,地块编号为钦市网拍2024-16,面积为34593.24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你公司以人民币玖仟叁佰肆拾万元(¥93400000.00元)竞得该地块,并与我局签订了《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2024年12月26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安州大道东面、冬青街南面的34593.2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使用,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出让年限到2094年12月26日止)、商业用地40年(出让年限到2064年12月26日止)。

二、你公司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钦市土出字〔2024〕72号)的约定及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