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申报该政策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平谷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税收解缴关系在平谷区。
(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三)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四)吸纳本区劳动力就业。
(五)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区级统计、调查等相关工作。
(七)申报企业未被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
(八)申报当年未以同一项目内容申报并获得中央及市级、区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事项描述
降低企业农产品出口运输成本。对当年企业出口大桃等本地特色农产品产生的出口运输费用(包括出口海运费和出口空运费),按照当年发生费用的不超过10%比例给予补贴。单一企业出口一种品类农产品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企业为合作社及生产企业,不包括中介机构)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资金申请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当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9
出口退税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0
出口农产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1
证明出口农产品产地为平谷区的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2
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5-13至2025-06-15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