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申报该政策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平谷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税收解缴关系在平谷区。

(二)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区级统计、调查等相关工作。

(四)吸纳本区劳动力就业。

(五)申报企业未被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

(六)申报当年未以同一项目内容申报并获得中央及市级、区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事项描述

对获得市级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政策资金,且市级支持总额超过20万元的外贸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资金申请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获得市级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政策资金收款凭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系统当年批复数据截图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9

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5-13至2025-06-15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