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气象数据供给和开发利用活动,加强气象数据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加快气象数据有序流通和价值释放,赋能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我局起草了《气象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100081)来信请注明《气象数据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2.电子邮箱:qxjfgs@cma.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

中国气象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