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所在地科技部门核实、专家重评等程序,现将江西省2025年第一批拟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备案的23家企业(附件)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高企办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我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0791-86253496
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0791-86263938
地址:330000 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附件:
江西省2025年第一批拟报备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公示名单
江西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