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规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提高“走出去”的质量和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制定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发改外资〔2017〕2050号),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市要结合本地区企业境外投资实际,指导和督促相关民营企业加快完善经营管理体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注重资源环境保护、加强境外风险防控,推动我省企业境外投资规范有序发展。
附件:《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