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有下列情况的会展项目及市场主体不适用本办法:(一)由政府部门出资主办的会展项目;(二)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记录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三)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经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的市场主体。

事项描述

鼓励场馆方围绕文化、体育、商业等领域,开展演艺、颁奖盛典、竞技比赛、专场发布、专题论坛等活动。对年度新引进5场(含)以上活动且展出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场馆方,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场馆方开展招商引资、宣传推广。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申请主体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企业银行账户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顺义区会展产业资金支持申请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4

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申请主体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项目申报说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5-11-25至2026-02-2823:59:59

办理程序

1.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将于2025年11月下旬通过顺义区人民政府官网及“顺义商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在顺义区举办的展会活动、落户发展的会展企业等市场主体可进行申报准备。

2.申报奖励的市场主体应按照区商务局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相关申报(除支持展产协同引入重点企业、支持引进产业高端人才政策)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需在2026年2月28日前,依照申报说明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正式申请,并将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顺义区商务局会展促进科,逾期不予受理。

3.由区商务局自行组织项目初审审查,对材料不完整的申请将要求限期补充材料;对限期内无法提供完整材料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予以退回并注明退回原因。由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区商务局进行复审,并征求相关部门及属地意见,形成评审报告及拟支持项目名单。

4.由区商务局在顺义区人民政府官网及“顺义商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对拟支持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对符合申报条件、通过审核或评审,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至申报单位。

咨询电话

010-69433940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