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夯实优质中小企业基础力量,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企业,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区入库培育和评价复核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组织优质企业入库。请各地广泛发动,组织推荐更多符合梯度培育要求的企业申请入库。
(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请各地组织指导已入库的培育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对入库培育企业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对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复核,按程序公示报送名单。
二、填报审核方式
(一)企业填报。企业登录“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简称省培育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点击“数据更新”更新数据,其中,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点击“复核申请”填写有关数据。已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则上必须进行数据更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据更新按照工信部有关要求通过工信部培育平台进行(https://zitx.miit.gov.cn/),在完成部平台数据更新的同时,鼓励企业在省培育平台同步更新数据。
(二)审核确认。各设区市、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在“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对入库申报、数据更新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工作进行审核确认。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泛发动,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入库,做到创新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应复尽复”。要加强对企业的辅导培训,切实提高精准培育能力和水平。
(二)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指导企业认真、准确填报(更新)数据,及时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数据准确可靠。对于未及时更新数据的在库企业,将按规则清退出库或取消相关申报资格。
(三)省培育平台企业填报工作于5月12日开始,请各企业于5月2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区工信局企业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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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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