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申报单位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和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报单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首流片”(集成电路)、“首试产”(医药)、“首方案”(信创)项目支持。
事项描述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首制首试首用”。对获得支持认定的“首流片”(集成电路)、“首试产”(医药)、“首方案”(信创)项目,按照不超过市级支持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支持3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称号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誉称号公告材料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申报单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北京市“首流片”(集成电路)、“首试产”(医药)、“首方案”(信创)项目支持的相关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项目申报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6
项目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7
其他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5-21至2025-06-10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