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5〕4号)要求,现将推荐国家科技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推荐单位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鼓励推荐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新一代网络、先进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等领域高水平科技成果。

(二)推荐单位应当推荐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同一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对于曾担任领军技术专家的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评的,推荐单位应严格甄别其任职期间的科技成果。

(三)推荐单位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按照规定对完成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完成人所在单位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

(四)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支撑申报的数据、指标、学术成果、完成人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

二、推荐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推荐条件

(一)推荐国家最高科技奖须获得过辽宁省科技最高奖(科技功勋奖)或大连市最高科学技术奖;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原则上须获得过2020年度以来(包含2020年度)辽宁省或大连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二)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和工作单位,以及科技进步奖第一完成单位,原则上须为市内单位。

(三)符合2025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四、推荐要求

(一)各在连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科技奖申报要求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项目。最高奖推荐不限项,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提名实行限项推荐。通过省科技厅推荐的项目不得重复通过我市渠道申报。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认真谋划、优中选优,切实提高推荐项目质量。下年度国家奖各单位推荐名额将与本次国家奖最终结果挂钩。

(三)各申报单位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提名书及相关附件,同时制作视频答辩材料(PPT和wmv格式、时长不超过7分钟)

(四)各申报单位务于5月28日前将申请函纸质版1份、提名书纸质版1份(主件、附件合订,无需签字盖章)、电子版(PDF)1份;视频答辩材料1份(PPT及PPT转换成wmv格式各一份)报送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每个项目提名书电子版和视频答辩材料刻录在同一光盘内,并在光盘上注明项目名称。)

联 系 人:张洋齐

联系电话:39989850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大连市科学技术局1504房间

附件: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附件2: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

3.附件3:申请函(模板).doc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