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科技工作者: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按照《贵港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贵科通〔2024〕8号)要求,结合我市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现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重点涵盖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并对已在库专家进行信息更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贵港市科技专家库主要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专家类别涵盖专业技术类、企业管理类、财务管理类等三种类别,重点鼓励人工智能领域(技术研发、产业应用、政策咨询等方向)专家申请入库。入库专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具备相关领域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具有相关行业领域工作经验且仍在从事此领域工作,熟悉专业领域或行业产业技术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科技活动的特点、规律、现状、需求、趋势、动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则;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科技评审工作,具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

(五)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无科研失信和严重社会失信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专业条件

(一)专业技术类专家

从事科技研发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验收通过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3.科研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或首席技术人员,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等单位的首席技术人员或技术研发总负责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其中,人工智能技术类专家除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人工智能算法、工业大数据、智能装备、机器视觉、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研发或应用实践5年以上。

(2)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人工智能科研项目、行业标准制定,或取得显著技术成果(如核心专利、关键技术突破、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等)。

(二)企业管理类专家

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管理类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等单位,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类社团或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

3.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自治区级及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4.事业单位熟悉科技创新工作且担任六级职员及以上职务人员。

5.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普传播与创作等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三)财务管理类专家

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科技经费管理规定,熟悉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和经费管理的规律和特点,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或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10年以上。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市级及以上医院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在银行、证券、保险、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从事5年以上实际财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征集采用专家本人自愿申请、单位书面审核推荐的方式。集中征集时间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8月26日。此次集中征集结束后,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集中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

五、征集要求

(一)专家填报个人申请信息应准确、完整、全面,并对真实性负责(人工智能领域专家需在“专业领域”栏注明技术研发、产业应用或综合服务方向,并附AI相关项目合同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报告等佐证材料)。未按要求填报的不予审核通过。

(二)请建立有各自专业领域专家库的单位予以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贵港市科技专家库的征集工作。

(三)推荐、自荐科技专家库人员,请提供以下三种材料:

1.贵港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附件1)(盖章扫描件);

2.贵港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汇总表(附件2);

3.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人工智能领域专家需单独提交AI领域佐证材料)。

以上三种材料缺一不可,请将填写好的《贵港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贵港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汇总表》和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资质等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ggfhs033@163.com邮箱;申报单位集中收集本单位申请人材料压缩后统一发送。

六、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请各在库专家于2025年8月30日前对本人信息进行核对更新,如有变化,请填写《贵港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在文件名前加备注“信息更新”,发送到指定邮箱。如相关信息更新及确认不及时,将影响后续专家参与我市科技计划评审等管理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准、周延璐

联系电话:0775-4596389、4567033

邮箱:ggfhs033@163.com

附件:

1.贵港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

2.贵港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汇总表

3.贵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贵港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贵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1.贵港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docx附件2.贵港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3.贵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贵港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关于开展2025年度贵港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docx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