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规定》,为扎实做好《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后评估工作,现诚邀社会公众、阜阳市辖区商贸企业就后评估文件的实施效果、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反馈。

联系电话:0558-2707123(流通科),联系邮箱:fysswjltk@126.com。

阜阳市商务局

2024年7月3日

附件下载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