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升林业综合效益,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维护权益,规模适度,稳妥推进”的原则,创新实施“林票+碳票”制度,实现我市林业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推动林业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发展优势。

2025年,完成全市林权数据整合和8个国有林场确权发证,探索建立县级统一林地流转平台,实施林票项目不少于5个,开展碳汇监测项目不少于5个,储备林业碳票项目不少于3个,实施省级林业碳票项目1个。到2026年,探索建立全市自然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一平台”,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提升,林业产值突破100亿元,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做到应统尽统,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二、工作任务

(一)厚植生态本底,实施“森林增汇”工程

1.推深国家储备林建设。探索建立“林投+国储林+碳票+碳普惠”模式,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制定《含山县国家储备林项目联农带农富农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到2026年,建设含山县国家储备林1.5万亩,其中2025年建设0.5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含山县政府)

2.打造国土绿化样板。推进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建设。聚焦科学绿化,坚持科学用地、科学用水、科学用苗、科学营林,严把技术标准关。聚焦合作共建,与宣城市组建高规格项目联合推进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聚焦系统治理,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到2026年,建设国土绿化示范项目12.49万亩,其中2025年建设3.8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3.提升林地占补质效。坚持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以补定占、占补平衡和有偿调剂制度,确保林地面积总量不减少。将补充林地储备库纳入年度造林绿化和森林可持续经营,对符合林地认定标准的纳入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并按林地管理。到2026年,全市补充林地储备库不少于2万亩,其中2025年划定面积不少于5000亩,林地地类变更率不少于60%。(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数字赋能驱动,实施“科技统汇”工程

1.加强林业科研创新。发布我市乡土树种、彩叶树种、固碳能力强树种名录。实施林下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建设市老鸦柿品种保护与繁育基地,培育特色新品种。积极融入“南京都市圈”,加强与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深度合作,在市林场建立桂花种质资源谱系园。在含山县苍山林场建立标准化薄壳山核桃种质资源谱系,选育优良新品种,打造薄壳山核桃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开展林业碳汇监测。全面摸清全市林地资源现状及生态碳汇能力,筛选符合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机制、我省林业碳票标准的地块。做好林业碳汇监测,与重点项目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见效。其中,在含山县国家储备林实施林票项目1个、碳汇监测项目1个,在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碳汇监测项目不少于3个,在补充林地储备库项目实施林票项目5个、CCER碳汇监测项目1个。(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江东控股集团)

3.构建林地资源“一张图”。建立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长效协同机制,有效解决地类矛盾冲突,实现数据一致、家底清晰。扎实开展林草湿沙普查工作,建立林地资源动态监测制度,跟踪掌握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等。(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三)创新绿色金融,实施“多元支汇”工程

1.创新制发“林票”。出台林票管理政策,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流转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的集体土地,特别是纳入补充林地储备库的土地和现有林地,开展合作造林或合作经营,并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占有份额统一派发股权凭证,制发成林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开展林票的林权登记发证、制发、交易、质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鼓励创新探索,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合法提高林地经营收益,丰富收益分配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助力乡村振兴。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发林票相关绿色金融产品及配套保险产品,支持林票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鞍山金融监管分局、江东控股集团)

2.实施省级“林业碳票”。将林业碳票纳入全市“双碳”战略统筹推进。对我市范围内权属清晰的林地、林木,按照林业碳票管理技术规范和流程获得碳减排量收益权凭证,申报省级林业碳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开展林权登记发证、制发、交易、抵销、质押、融资、保险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将林业碳票纳入贷款可质押物范围。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碳资产抵质押融资、林业碳票担保贷款、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等绿色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鞍山金融监管分局)

3.拓宽消纳路径。开展“零碳植树”,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认购林业碳票,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履责形式。探索碳普惠,打造样板项目,鼓励社会公众自愿购买林业碳票,在景区旅游、乘坐公交车等生产生活领域获得相应激励。支持开展零碳会议等绿色低碳应用场景,积极申报省零碳产业园。鼓励市内电力、钢铁、水泥等企业自愿认购林业碳票,履行绿色低碳社会环境责任。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或个人可自愿认购林票或林业碳票用于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林地征占用“自愿生态补偿”。(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马鞍山金融监管分局、江东控股集团)

(四)壮大林业经济,实施“产业营汇”工程

1.做实集体林改“小切口”。市林场完成国家级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广国有林场与毗邻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共建,实施场外造林、联动管护、合作经营等,提升集体林质效。完成全市林权数据整合和8个国有林场确权发证,持续推进产权清晰的集体林林权登记发证。和县完成省级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实施全市林权类登记办证“一站式”办理,探索林权地籍勘验全免费。(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推进林下空间运用。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形成“林上采、林下种、林中养、林间游”的立体经营模式。支持含山国家储备林发展林下经济,实施食用菌培育等林菌模式、林下梅花鹿规模化养殖等林畜模式、林下培育绞股蓝和黄精等林药模式、林下套种茶叶等林茶模式。鼓励含山县、和县、市林场探索林下空间确权发证等。(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推动“林业资源+”全民共享。在薛家洼生态游园、含山县水景公园、秀山植物园等探索建设或规划3个林长制主题公园。结合《马鞍山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25-2035)》,开发生态康养旅游路线。建设自然教育基地、森林康养基地等项目,打造集生态文明教育与红色文化传承于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将自然科普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鼓励全市中小学利用春游、秋游开展林业科普主题研学。(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采石风景区管委会)

(五)守牢安全底线,实施“法治护汇”工程

1.推行“生态司法补偿”。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破坏生态环境异地补植复绿。针对违法违规侵占林地、盗采盗伐林木且确实难以原地恢复的,鼓励探索县级统一设立“司法林”,组织实施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行为。探索建立生态司法补偿机制,对赔偿权利人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和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采用认购林票或林业碳票的替代性修复措施履行赔偿责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中院、市检察院)

2.强化“行刑衔接”。坚持“四长联动”“六联一并”机制,实现山水林田湖草资源整合、平台联动、信息共享,打通资源联动监管“最后一公里”。推进“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实施自然资源、林业融合执法监管。严防山水林田湖草领域发生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行为。联合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统筹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强化协作配合,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中院、市检察院)

3.探索AI智能管护。积极申报并争取“空天地”一体化林草资源智能感知管护补短板项目,整合和补充全市各类感知资源,推进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探索构建林业“空天地”一体化精准监测技术体系,对林业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实现全方位监管,打造AI巡林管护体系。(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5年9月底前):召开市级林长会议,全面部署启动改革工作。完成“林票+碳票”改革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的制定、出台工作,组建改革工作专班,成立市级专业国有公司,确定首批“林票+碳票”项目。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5年12月底前):适时召开改革工作推进会。出台林票管理、林业碳票管理等政策文件及配套文件。建立林地流转管理平台,设立林业碳汇监测点,制发林票和林业碳票。完成8个国有林场的确权发证工作。

(三)拓展完善阶段(2026年6月底前):进一步推广并提升林业生态产品的社会认可度,推进落实金融支持创新机制。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多种经营业态等“林业资源+”,实现林业产业多元化发展。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6年12月底前):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实现全市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全面实现改革目标,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形成具有马鞍山特色的改革模式。

四、保障措施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县区(开发园区)比照执行。各级林长将推进改革工作作为巡林重点,闭环式推进落实。落实县级林地流转管理平台,统一规范林地流转、合同文本、监督管理、纠纷调解等。建立林业专业国有企业,统一开展全市“林票+碳票”开发。加大林业人才招引,鼓励与国内知名高校、园所合作开展研究。对推进改革成效明显或有创新性举措的,在林业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保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保障改革试验取得实效。将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纳入市委党校林长制课程。(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江东控股集团)

 

附件:“林票+碳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林票+碳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

重点任务分解表

 

载体单位

补充林地储备库

(亩)

林票

项目(个)

林业碳票项目

碳汇监测

项目(个)

储备林业碳票项目(个)

林业碳票项目(个)

全市合计

5000

5

5

3

1

含山县

1000

1

1

1

1

和县

1000

1

1

当涂县

1000

1

1

花山区

500

1

1

1

雨山区

500

博望区

1000

1

1

1

注:花山区、雨山区主要依托市林场林地资源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