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4项宿迁市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5月30日至6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在相关材料上签署实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反映一律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30号,邮编:223800,联系电话:0527-84358617,传真号码:0527-84359860。

附件1:

2025年度第三批宿迁市地方标准报批文本目录

序号标准名称提出单位起草单位
1淮北地区小麦防倒高产栽培技术规程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宿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宿迁市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绿色食品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宿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宿迁市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3优质长粒籼稻生产技术规程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宿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4优质粳稻生产技术规程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宿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宿迁市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2025年度第三批宿迁市地方标准报批文本。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