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怀柔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怀卫健字〔2022〕32号)。根据当前计生工作发展及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调整,决定对《怀柔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实施意见》个别条款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至7月1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wsjkw@bjhr.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妇幼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622738/6962150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

4.传真:010-8968323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

5.登录怀柔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bjhr.gov.cn)在“政务公开”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附件1:《关于修改〈怀柔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2:《关于修改〈怀柔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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