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支持方向

1.优先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场景应用。重点围绕高精尖产业方向,重点支持能够在关键领域有技术突破,填补国内技术空白,对产业上下游生态构建和产业特色集聚等有较大拉动作用的关键性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

2.优先支持产业服务平台建设。围绕高精尖产业,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聚焦应用基础、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等开展科技攻关,面向企业提供先进、适用、系统、高效的技术创新服务,支撑重点产业实现突破的平台建设项目;

3.鼓励新技术、新产品在产业功能区示范应用。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功能区开展示范应用的项目;

4.优先支持围绕城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城市治理的现代化、智慧城市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优化和科技惠及民生等方面新技术、新产品在城市管理和民生改善领域示范应用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

(1)依法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以及非区财政预算的事业单位;

(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惩戒“黑名单”;

(3)在所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自筹资金、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有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不得编报虚假预算、套取财政资金,经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2.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创新性较强,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清晰;

(2)项目研发科技成果应用到相关服务领域,有效带动企业持续增强研发投入力度,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给予优先支持;

(3)项目为在实施项目,项目开始时间:2024年7月1日及以后;项目完成时间:根据项目进展确定,一般项目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大项目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

(4)每个申报单位仅可申报一个项目,已申报过的项目不可再次申报。

事项描述

(一)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对各类法人机构开展符合区域高精尖产业定位的科研项目,经评审,按照项目研发投资总额的30%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鼓励新技术、新产品在产业功能区及城市管理、民生改善等领域示范应用。对落地实施的应用场景项目,经评审,给予项目投资总额30%的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石景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石景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经费预算支出计划及概算》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申报单位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申报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项目进展情况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申报单位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9

项目建议立项理由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0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5-29至2025-06-10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