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切实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益,我局前期就《东莞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并根据各方反馈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市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强化仪器开放共享激励引导,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新增了开放共享收入激励机制,现形成《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年7月2日(星期四)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邮箱 dg22831315@dg.gov.cn。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东莞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3日
(联系人:平台科 袁孝贤;联系电话:22831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