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建〔2025〕49号)要求,现将南充市嘉陵区经科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核查后报送的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注明单位、联系方式、姓名)反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817-2333212),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和相关证据。匿名提出异议的均不予受理。
附件:1.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
2.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
3.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
4.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