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按照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及《长沙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市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为组织好我区相关企业认真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5年度雨花区高企认定评审工作分二批进行,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星期天);第二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

二、申报对象

(一)在雨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22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2025年高企资格期满,须重新提请认定。2022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应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二)注册登记

为进一步做好雨花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工作,企业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操作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忘记用户名、密码的企业,可按照系统提示找回信息。

(三)提交材料

1.网上申报材料提交。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检查无误后通过网络系统提交。

2.现场申报材料受理。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高企申报纸质材料正本(为节约资源,企业不需提供副本)交区科技局科技计划科办公室(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雨花区政府2号楼B336办公室),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3.加强申报工作规范管理。请申报企业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综合信息表》(附件5)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6),并将附件2、5、6的盖章纸质件交至所属辖区街道(镇),雨花经开区企业交至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同时提交附件2、5、6的word版电子档(电子版可不加盖公章,扫描件或者PDF文件)(必须在邮件主题处备注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全称),由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汇总推荐企业情况后(附件2、5、6)交至区科技局科技计划科。

(四)核实初审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雨花经开区产业局、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区科技局做好辖区申报企业(企业提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注册所在地的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备案及盖章)的现场核实和推荐工作,区科技局负责全区高企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统一将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报送长沙市科技局创新与产业发展处。

四、工作要求

(一)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发动、政策培训、专业技术宣讲,扎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工作。切实做好高企申报的现场核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高企认定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

(二)企业聘用中介机构应认真查询其相关资质和信用等,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条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须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指刑事、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记录),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查询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s://www.cicpa.org.cn/),点击左下方“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在左下方“公共查询”中,再点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查询(立即查询)”—输入要查询中构机构名称;查询税务师事务所信息,可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点击首页右下方的“信息服务平台”,进入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行业管理”—再点击“税务师事务所查询/(注册)税务师查询。同时,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出具符合条件的书面承诺。

(三)省认定办、市区科技局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企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四)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符合《工作指引》中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实行追溯倒查,按照《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有关部门将加大对中介机构配合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按规定将业务报告数量明显超出服务能力的中介机构列为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对检查发现的未按执业准则、规则出具的审计报告、鉴证报告不予采用,对相关中介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造成损失的,由企业和中介机构自行承担。

(五)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引导企业充分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引导符合条件企业在提出高企认定申请的同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以便享受有关支持科技型企业的扶持政策。

(六)企业应诚信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报送的纸质材料只须包含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要求的内容,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申报年度、企业名称、所属技术领域、册数。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在认定管理过程中若发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五、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湖南省认定办

湖南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周玉林  0731-88988819

湖南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肖淳丹 0731-85165043

湖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饶 逸  0731-85579162

(二)系统申报及材料报送

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          刘 军  0731-88988749

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         傅 为  0731-88988755

长沙市科技局创新与产业发展处        0731-88666993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    0731-82843339

雨花区区科技局科技计划科 潘邹璇 0731-85880249

(二)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企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详见附件3

附件:

1.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

3.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企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4.中介机构承诺书;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综合信息表;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基本情况表;

7.现场申报材料受理需查看佐证资料清单。

长沙市雨花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30日

关于组织开展雨花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关于组织开展雨花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