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川商资流〔2025〕1号)要求,现将我市新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名单(第四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至4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内江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联系电话:0832-8324096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49号
附件:
内江市新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名单(第五批)
内江市商务局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