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人才办印发《关于调整优化“兴连英才计划”的通知》(大委人才办发〔2024〕14号)有关规定,新增精英实用人才安家补助政策,大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大连市精英实用人才(初创企业者)的行业主管部门,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信用良好;

2.在连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

3.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

4.优先支持45周岁(含)以下人才;

5.符合八类精英实用人才推荐标准之一规定的相应条件,不得兼报。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与申报。

二、推荐条件

1.创业者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掌握企业相关核心技术。企业者投入企业的实缴资本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万元,占股比例一般不低于30%。每个企业只允许1人申报;

2.创办企业须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洁净能源、生命健康、海洋经济、化工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及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从事技术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创办时间不超过3年(2022年5月31日后注册成立),已完成首轮融资;

4.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申请人需提供符合以上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投资情况证明、股权结构证明、主要知识产权证书、核心技术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税申报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个人信用证明等。

三、推荐程序

各主管部门(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或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负责组织本领域符合条件人才申报。申报人及用人单位需如实填写《大连市精英实用人才信息表》(附件1),由申请人签署申报承诺,由用人单位在审核意见及承诺处加盖公章,由主管部门负责出具推荐函。

四、人才待遇

1.纳入精英实用人才者,享受每人每月600元安家补助,保障期24个月(自发放之月起计算)。

2.2025年度初创企业者名额不超过15人。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各主管部门需将推荐函和申请人填写的《大连市精英实用人才信息表》(由申请人签署申报承诺,由用人单位在审核意见及承诺处加盖公章),连同申报人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一并,于截止日期前将全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2207室,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liuyuhan_deanna@163.com

六、其他要求

1.同一人才对象符合多项“兴连英才计划”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人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次月起停发补助。

(1)从事岗位发生变化或离连;

(2)受到刑事处罚;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发表不当言论,产生舆论影响;

(5)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6)其他不适宜享受安家补助政策的情形。

申请人出现上述情形,所在单位须第一时间向市科技局报备,办理补助停发。因未及时报备造成资金错发的,由推荐部门协助追回错发补助资金。

联系人:刘禹含    电话:39810107

邮  箱:liuyuhan_deanna@163.com  

附  件:

1.《大连市精英实用人才信息表》.doc

2. 推荐函模板.doc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