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南海”人才开发计划管理办法》(琼人才办通〔2024〕9号)、《海南省“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工作部署,我厅具体组织实施了第二、第三批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南海工匠考核工作。经各培养对象和所在单位自评,我厅组织专家集中对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考核对象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评估打分,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已确认考核结果。按照程序已召开专题会、党组会研究,现将考核等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5年6月6日至6月10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0898-65200859。
附件:第二、三批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南海工匠考核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