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省属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2022〕5号)、《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98号)和《关于开展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04号)精神,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授权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组建江西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现就征集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委库入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要求

(一)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没有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从事或曾从事技术经纪相关工作(包括从事科技成果挖掘、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交易、研究、转移转化机构运营等工作),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推荐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必须具有相关联专业正高级或教授职称;推荐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专家的,必须具有相关联专业高级或副教授职称。

(五)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时间和精力履行职称评审职责。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上述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6月30日。

二、申报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方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有时间有意愿从事评审工作的技术经纪相关专业人士进行申报,并对申报人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条件要求进行审核把关。省科技厅将根据申报人资历水平、业绩情况、行业(单位)分布、年龄结构等综合考量,确定入库人选并报省职称办备案同意。

三、申报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报人员本人填写《江西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委库专家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并报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推荐单位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并统一填写《江西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委库专家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向省科学技术厅报送。

2.请于2025年7月1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纸质件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省科学技术厅,电子表格通过邮箱发送至491994061@qq.com,材料寄送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江西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504办公室。

联系人:戴理文,联系电话:0791-86260021

附件:

江西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委库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江西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委库专家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