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5﹞48号),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的申报主体为“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单位,“示范应用联合体”面向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链相关企业,由一家氢燃料电池系统企业牵头,会同整车制造企业、车辆运营单位、加氢站运营单位等组成。

(二)基本条件(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一)“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将加盖所有成员单位公章的《2025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书》等材料,于2025年11月12日12:00前报送至指定地址,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2024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书》一式7份(每页需加盖公章),同步发送盖章扫描PDF版1份至指定邮箱;

2、《2025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推荐汇总表》、《2025年度拟淘汰燃油商用车车辆信息汇总表》可编辑word版1份。

(三)资料提交地址:

1、成都公路口岸4楼410室(经开区企服局发展服务部),邮箱:qfjfzfwb@163.com;

2、成都公路口岸8楼811室(区经信局工业运行服务科),邮箱:2370496996@qq.com。

(四)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电话联系。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示范应用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5〕48号)

附件2:相关附件材料

联系人:

经开区企业服务局:巫鸿杰,84848844

区经信局:罗威然,61432753